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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

编辑:臻房小潘日期:2020-01-09 16:09:59 浏览量(

摘要:东方市楼盘,1、承租人必需经过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房屋,否则出租人有权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是个人整租房选择转租的话,将房间转租第三方,即增加了公用部分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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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有哪些注意事项

1、承租人必需经过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转租房屋,否则出租人有权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是个人整租房选择转租的话,将房间转租第三方,即增加了公用部分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公用部分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公用部分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公用部分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公用部分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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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转租时候,转租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转租受原出租租赁期限约束,主要表现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转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不得超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原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此为一般性原则。其例外只能是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对延长租赁期限达成协议。

3、私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转租合同、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东方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东方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东方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房屋转租有哪些要求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应当订立转租合同,可以是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也可以在出租人的同意下由承租人与转承租人双方签订。

3、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人双方有约定的除外。

4、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原租赁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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